www.tui-te.net讯:2022年1月12日,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法官否决了Facebook驳回起诉的动议,裁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“FTC”)诉Facebook案推进到下一步诉讼进程,标志着法官对于FTC起诉理由的认可,也使得Facebook不得不在全世界的聚光灯下,直面反垄断机关在法庭上对其发起的正面挑战。
早在2021年1月13日,随着全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浪潮,FTC向法院提交了诉状,控诉Facebook利用收购与封禁API策略滥用垄断地位。
2021年6月,法官裁定FTC的起诉状事实陈述不足,允许FTC于30天内补充相关事实与证据。一时间,“Facebook胜利论”甚嚣尘上,更有甚者将法院这一程序性的裁定,提到了“里程碑式判决”的高度,似乎战局已定胜负已分。事实证明,Facebook及其拥趸庆祝胜利的礼炮,确实鸣放得太早了。
FTC修改后的诉状交出了令法官满意的答卷
在本次裁定中,法官充分肯定了FTC陈述的事实“更加有力和详实”,同时也确认,FTC提出的核心法律论点与此前并无二致。也就是说,法官此前并非不认可FTC提出的法律论点而发回起诉状补充,而确实是认为这份答卷的事实依据还不够充实,看起来,法官对于纷纷扰扰的“Facebook胜利论”也并不认同。
事实上,法官在6月的裁定中,对FTC如何补充起诉状,几乎是进行了手把手的辅导,在本次裁定中,更是满意地肯定“FTC完成了[法院]布置的作业”。
作业的第一题:垄断地位
FTC此前仅提出了“Facebook拥有个人社交网络市场60%以上的份额”,法官要求FTC列举具体数字。可以说,这次是Facebook“求锤得锤”。FTC引用第三方数据,从DAU,MAU,平均用户使用时长三个角度,均得出了Facebook在个人社交网络市场上份额超过65%的结论。法官充分肯定了这三项数据测算市场份额的合理性,并反驳了Facebook对数据的质疑,请Facebook在后续的诉讼进程中,不服来辩便是。
作业的第二题:市场进入门槛
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上,维护垄断地位并非易事,为锁定流量,平台往往高筑花园墙,深挖护城河。而法官与FTC观察到的是,在个人社交网络服务这一市场中,高墙几乎是与生俱来的:网络效应与高转换成本。
网络效应简单来说,就是一个社交网络的用户数量越多,对于其他用户的吸引力就越大,如此这般滚雪球,终成国民App。人们使用社交网络的根本目的就是与他人进行联通和互动,如果一个新的社交平台上门可罗雀,用户寥寥,如何能够吸引用户注册。就连法官也发出了这一灵魂拷问:”既然已经在一个社交网络上实现了和亲朋好友的联结,为什么用户要放弃该平台,去一个没有任何“好友”的新平台呢?”而高转换成本更是每个人感同身受,在一个社交平台上积累的聊天记录,发布的信息和照片,想要全部搬到其他平台难度极大。
行文至此,法官已经充分肯定了对Facebook在相关市场上垄断地位的举证。但垄断并不当然有罪,有罪的是据守垄断的高地,通过具体行为排除、限制竞争。而这两项行为在FTC的第一份诉状中已经充分论述,FTC对此并未做过多的修改。
第一宗罪:“能拿钱买到的,何必去竞争”—Facebook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
在美国法下,通过收购竞争者或者潜在的竞争者,来形成或巩固自身的垄断地位,是反垄断法下的违法行为。
FTC提供了大量Facebook内部的邮件沟通记录,充分描绘了Facebook收购两者背后的故事。在收购前,Facebook的高管充分讨论了这两款App可能“对Facebook垄断地位的威胁”。而面对这样的威胁,Facebook想的并不是加大投资和研发,迎头赶上,而是扎克伯格提出的指导性精神:“能拿钱买到的,何必去竞争”。事实上,在收购之后,Facebook确实贯彻执行了这一精神。既然已经拿钱消灭了竞争,何必还开发Facebook自己的照片分享App和即时通信App?Facebook聪明地撤回了这部分的研发投资。
人们不禁要问,Instagram和WhatsApp之后不也发展得挺好吗,这样的收购又怎么影响到了消费者呢?人们没有看到的是,如果没有收购,这两款App也许可以成为挑战Facebook霸主地位的App,Facebook也不得不开发新的照片分享App和即时通信App。为了争夺用户,双方也许在市场上还能大战一番,比拼服务质量,比拼用户体验,而消费者本可以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。
第二宗罪:即使Facebook整改了封禁API行为,FTC仍不愿放弃追诉
从开门迎客,到过河拆桥
2013年,Facebook一改其开放的口径,修改其平台规则,不允许与其核心功能竞争的对手接入Facebook的API,也不允许其他开发者与Facebook的竞争者为伍,如若有违,则以切断Facebook API接入论处。
此前,Facebook一直鼓励第三方App开发者参与建设Facebook的生态系统,不仅节约了自身开发的成本,更通过第三方App使用Facebook的分享API,获得了极丰富的用户信息和数据,Facebook的用户也享受到了更多元的产品和服务。Facebook凭借这样的策略,成功地成为了个人社交网络市场上不可替代的App。这样一本万利的事,Facebook又为何突然变脸,过河拆桥?
对此,结合其屏蔽的对象佐以Facebook内部沟通便可揭示真实的动机。Facebook屏蔽的对象包括,在个人社交领域的直接竞对Path App,有一部分社交功能的Circle App;以及短视频鼻祖,Twitter旗下的Vine。Facebook的内部沟通记录显示,在封禁前,Facebook注意到了这些App增长的势头,或者业务的创新性,敏锐地捕捉到了危险的气息。于是,Facebook决定先发制人,以违反平台规则之名,切断了其API接入。而这些App也并非没做过最后的挣扎,Path和Circle都曾经根据平台规则进行整改,然而并未挽救其衰败的命运。Facebook的高管点出了这背后的原因:“Circle最终可能还是会成为[Facebook]的竞争威胁,虽然我个人感谢Circle做出的整改,但Circle的功能还是与Facebook竞争了,而这种缺点,是“改”不了的”。
Facebook的封禁行为,不仅使得这些App无法触达Facebook用户,更是在市场上产生了巨大的威慑力。在FTC提出的证据中,就包含了封禁之后,其他App纷纷表达了对于与Facebook竞争将遭到封禁的恐惧与“投诚” 的心意。而无一例外,这些被封禁的App,此刻已经在市场上销声匿迹。
结合第一宗罪,Facebook实现了“投诚者”收编麾下,为我所用;“不服者”切断API,孤立隔绝的竞争策略。
众怒难犯,放弃封杀
2018年12月5日,英国议会公布了一批Facebook的内部电子邮件。该等邮件揭露了Facebook的高管,包括扎克伯格本人,直接下令切断Vine访问Facebook API的行动。就在这批电子邮件发布的前夜,Facebook听闻消息,立即修改了平台规则,放弃了封杀API的策略。由此可见,即使是敢于在多个司法辖区与反垄断机关直接对垒的巨无霸Facebook,也深知其封杀策略的不正当性,忌惮于黑暗面一旦被披露,将无法抵御公众愤怒的浪潮。
前事不忘,后事之师
根据美国法律规定,FTC可以就”正在发生”或者”即将发生的”的行为向法院申请禁令,而禁令顾名思义,无法禁止已经发生并且已经结束的行为。受法规所限,法院认为,虽然“有可能Facebook针对部分竞争者的平台规则违反了反垄断法”,但由于“该等封禁行为发生在2013年,距本诉讼已有8年”,并且Facebook已经放弃了该等行为,即使最终判定了行为违法,对于该等发生在过去的行为,也无法穿越到过去再拨乱反正。
FTC曾提出,如果对该等行为不做出违法性认定,那么将来Facebook仍可能随时进行封杀。法官在裁定中也重提了这一说法,但认为“即使认定该等行为违法,也无法证明存在Facebook会故技重施的“紧迫性”。毕竟在2018年,仅仅是公布Facebook的内部沟通记录,甚至没有监管机关对Facebook的行为发起调查,要求整改或提起诉讼,Facebook就已经及时、彻底地整改了自己的行为。在反垄断行动如火如荼的今天,确实很难想象Facebook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行封禁之事。
即便如此,由于充分考虑到了FTC提出Facebook的收购策略与封禁策略是相辅相成的整体,法官仍然没有就这一宗罪驳回FTC的诉请,而是将在接下来的诉讼程序中,一并考量。
从Facebook的幡然悔悟反观腾讯的封禁行为,在工信部明确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仍然多番推诿,讨价还价,至今仍我行我素,在国际社会上也引发了相当的议论与困惑。
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
FTC诉Facebook案从伊始便吸引了全球的目光,这一次,全球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参与者与广大用户的期待没有落空。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,本案的法官多次充分论理和指导,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支持和诉讼实战的策略。而在接下来的诉讼阶段,包括证据开示阶段,我们将看到诉讼双方公开更多的信息和数据,平台的行为与规则将不再是行为方任意解释的黑盒子,我们终于将得以一窥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的真实全貌。